针对目前国际国内疫情态势的变化,县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的监督巡查,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在日常诊疗过程中,是否认真执行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病人不能诊治,需按规定进行转院和报告的规定。
近日,威信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威信康元诊所对前来就诊的黄某某,扫云南健康码时显示为“红码”,康元诊所医护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的规定向卫健部门或社区报告,也未对黄某某进行临时隔离管控。黄某某离开后,又步行至威信民众诊所就诊,民众诊所医护人员仍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黄某某测量体温、登记、扫码,接诊后进行输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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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两诊所的违规行为,威信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和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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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医疗机构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县卫生健康局就以上违法行为在全县卫健系统进行通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规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信息登记、扫码、测量体温、随访跟踪等常态化管理,切实发挥哨点作用,按“四早”要求当好疫情防控的守门人。通报强调:县、乡、村广大医疗工作者要提高认识,杜绝疫情防控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心理。要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落实物资储备,认真抓好人才培训和演练,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好常态化各项防控工作。卫健局还将继续加大对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巡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将从重从快依治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