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始终是从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直接抚养子女的个人意愿、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对于满八周岁的子女亦应了解并尊重该子女的个人意见,才能最终确定子女由谁抚养更为合适。对于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如生育两个子女,则在离婚时必然由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两名子女均由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则两名子女的抚养权都将判归一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