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朝伟,绰号李老五、李五哥、黑老五,男,汉族,1973年7月20日出生,云南威信县人,现住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宏源大厦烟草小区A栋1单元107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30197307200017;
执行案号:(2022)云0629执160号
执行依据:(2020)云06刑初63号
执行标的:
1、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被告人李朝伟、张义勇、陶思庆、罗富荣敲诈勒索案中,非法占有、处置变卖威信县上坝煤矿产能款22759453.9元依法予以追缴,退赔威信县上坝煤矿;
3、张义勇、李朝伟所分的从王鸿雁处敲诈勒索的2300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退赔王鸿雁;
4、李朝伟、李朝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所得49900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